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来了!最高可享1万元

团团车 2024-05-13 50345次阅读

近日,商务部、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《细则》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《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〈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要求,更好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。

据了解,自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,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。其中,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1万元;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7000元。

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、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。

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,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,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,填报申请材料,材料包括个人身份信息,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、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和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原件照片或扫描件,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、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,向补贴受理地(即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开具地)提交补贴申请。据了解,上述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,应于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。其中,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。

《细则》还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,要求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,加强监督管理。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,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、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。各地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,及时回应公众诉求,接受社会监督。

接下来,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,指导各地方落实好补贴政策,加大宣传解读力度,便利消费者参与汽车以旧换新行动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。

行业观察

2023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.35亿辆,其中汽车3.36亿辆,汽车市场综合体量大、带动效应强,再加上有相当一部分汽车使用年限较长,更新需求进入了集中释放期,“以旧换新”的利好政策对经济增长,特别是汽车行业的刺激和带动是不言而喻的。

刚刚结束的第十八届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上,国内外主流汽车品牌悉数携全新产品以高规格参展,密集的新技术、新产品,高度智能化、集成化的产业链在此集中展示,中国汽车业的强劲实力可见一斑,各大品牌展台上人头攒动,消费者对汽车给予了巨大的关注和热情。据悉,这次北京车展共吸引观众89.2万人次到场参观,欣欣向荣的汽车市场和国家助推的消费政策都能有效撬动存量、增量两个市场。今年4月上半月,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达50.39%,“油转电”跃过分界线,以绿色智能新产品替换高能耗高污染的旧产品,已经成为了目前汽车行业的消费大势。有专业人士指出,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车市私人新车消费会带来百万量级的增量,也能带来千亿以上的年消费增量,中国车市将会实现较好增长。

图据网络、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公众号